山东冠县民生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21

山东冠县民生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山东冠县民生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属于该类型的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山东冠县民生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现将企业清洁生产信息公示如下表:

企业名称

山东冠县民生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代洪超

企业所在地

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崔八里庄村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及用途

名称

数量

用途

30%盐酸

177.92t/a

清除工件表面的锈渍、铁屑等

锌锭

240.449t/a

原料

无铬钝化液

3.6t/a

工件表面钝化剂

氢氧化钠

7.5t/a

调节废水pH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名称

浓度

数量

VOCs

17.2mg/m3

0.055t/a

HCl

9.3mg/m3

0.89t/a

SO2

8mg/m3

0.023t/a

NOx

44mg/m3

0.11t/a

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产生情况

处置情况

产生来源

危废名称

产生量(t/a

委托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锌烟吸收处理环节

含锌粉尘

1.5

酸洗池

废酸

327.24

镀锌酸洗环节

废助镀沉渣

0.5

镀锌酸洗环节

废钝化沉渣

0.5

生产装置

废乳化液

0.2

污水处理站

污泥

1.5

生产装置

空自喷漆瓶

0.2

生产装置

废液压油

1

光氧处理设备

UV灯管

0.02

光氧处理设备

废滤网、滤芯

0.2

活性炭吸附设备

废活性炭

2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备案。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突发环境事件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设置各种风险物质泄漏的现场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隔离,受伤人员的救治等。厂区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装置区、罐区等区域重点防渗,已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毒有害物料储存区设置围堰,并设置事故水池等相关措施。